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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化交用户注册协议

上海化交在此特别提醒您:本协议是您与上海化工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之间就上海化交服务等相关事宜所订立的契约,具有法律效力,在您决定成为会员前,请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条款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其中所涉及的免除及限制上海化工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责任的条款、对会员权利限制条款等。 您只有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并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才能进入会员注册程序。除非您成功注册成为上海化交会员,否则您无权使用上海化交提供的服务。如您不同意本协议条款的任意内容,请勿注册或使用上海化交会员服务。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协议组成 1.1 上海化工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化交”)通过上海化交平台网站(网址:www.shcem.com )向会员提供交易相关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现货资源、求购信息、行情资讯等,以上海化交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为准。
1.2 您一经勾选同意上海化交服务协议,并按照规定的会员注册程序进行注册,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和条件的约束。如违反本协议而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您将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 本协议内容包括本协议全部条款及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发布的各类规则、声明、通知、公告等内容。该等规则、声明、通知及公告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上海化交在将来任何时刻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更,以及业务需求、互联网的发展,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条款或网站各类规则,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最新的服务协议,不须向会员作个别通知。
1.5 上海化交特别提醒您,应不时地关注本协议及相关规则的变更。如果您继续使用上海化交服务,则视为您接受本协议的修改内容和同意遵照修改后的新协议执行。

第二条 会员注册及账户 2.1 上海化交服务仅供能够根据相关法律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合约的个人或公司使用。因此,您的年龄必须在十八周岁或以上,或是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才可使用服务;如不符合本项条件,请勿使用服务。
2.2 在使用上海化交服务前,会员必须先在上海化交平台上进行注册(同一手机号码仅限注册一个账户)。按照注册流程完成实名认证、手机绑定后即成为上海化交注册会员。上海化交将为会员生成会员账户,该账户是会员登陆上海化交的唯一账户。会员可以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会员账户使用网站服务,该账户将记载会员在网站中的活动。您应当对会员账户及所有密码进行妥善保管,不得将自己的会员账户转让、赠与或授权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您独自承担因保管不善及其他非可归责于网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上海化交不负任何责任并不予任何赔偿或者退还任何已收取的服务费用。
2.3 您必须提供真实有效、最新及完整的信息资料,并保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件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保证上海化交及其他会员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您进行联系。若上海化交根据独立自主判断怀疑该等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无效,上海化交有权拒绝您的申请或者在不向您发出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撤销您的会员资格和删除会员信息,并拒绝向您提供任何形式的上海化交会员服务,并不予任何赔偿或者退还任何已收取的服务费用。但该拒绝以及撤销行为并不能豁免您在已经进行的交易项下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2.4 若会员冒用、盗用或以其他未经合法授权的方式使用他人资料在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由会员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且上海化交可以在无须提前书面通知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情况下,立即注销该会员账户,终止或暂停为会员提供服务等,但该拒绝以及撤销行为并不能豁免会员在已经进行的交易项下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2.5 冒用或者盗用他人账户及密码的,上海化交及其合法授权主体保留追究实际使用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6 会员可根据自身需要更改账户密码,但任何更改均须经上海化交接受后方为有效。您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若因忘记密码或密码被盗向上海化交查询密码时,您必须提供正确完整的注册信息,否则上海化交有权本着为会员保密的原则不予告知。
2.7 如您发现自己的账户及密码被他人冒用或盗用或任何其他未经合法授权被使用之情形时,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上海化交并提供完整正确的注册信息,可要求暂停相关服务。上海化交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而在上海化交采取实际行动之前,您应对任何或所有由未经授权人士使用此服务或此服务被用作未经授权用途负责,上海化交对已执行的指令和/或所导致的您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8 会员成功登录后,可以直接发布公司信息,产品的供应和求购信息,包括交易商品的主要贸易属性,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牌号、厂家、产地、仓库位置、买卖方向、有效期、起订量等内容。会员亦可选择匿名的方式发布供求信息。会员还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微信、QQ等其他沟通方式委托网站工作人员发布,委托发布的方式同样代表会员的真实意愿。若因发布的信息、资料不实而引发的纠纷,由提供方承担全部责任,上海化交不承担因会员提供的任何信息而产生的任何责任,亦不承担会员与其他会员之间因网上或线下交易而产生的本协议或各类规则规定之外的其他责任。
2.9 会员还可以按照上海化交规定的相关服务流程和权限在网上点击相关按钮向上海化交发出服务指示,并经上海化交实际收到后,才视为已由上海化交收到。会员的服务指示一经发出, 非经上海化交书面同意,一律不得撤回或取消。上海化交仅通过用户名和密码来识别会员的身份,除核对会员的用户名和密码外,上海化交并无任何义务核对此类指示的真实性,亦无义务核对任何发出此类指示的人士身份或权限,因此,不论是由会员本人还是由声称为会员的任何其他人士发出服务指示,一经发出即视为会员本人作出的行为及真实意思表示,不可撤销地对会员具有约束力,并由会员本人为其在上海化交上作出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法律后果。因病毒、黑客或密码被盗、账户被冒用泄露等非上海化交原因导致会员账户遭他人非法使用等一切责任、损失概由会员自行承担,上海化交不承担任何责任。
2.10 上海化交仅执行其认为合理且实际可行的服务指示,并按网站规则和程序以及行业惯例进行处理。上海化交依其独立自主判断或怀疑会员存在不遵守本协议条款、使用服务存在不安全的情况或其它可疑情况时,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拒绝执行或延期执行会员的服务指示直至终止其会员账户,对此上海化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上海化交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此联系会员。

第三条 服务费用 3.1 当您使用上海化交服务时, 上海化交可能会向您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各项服务收费以您使用上海化交服务时网站上所公布的收费标准及说明为准。上海化交保留单方面制定及调整服务收费标准的权利。
3.2 您在使用上海化交服务过程中可能需要向第三方(如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公司等)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网站的告示。
3.3 会员通过上海化交进行交易而与其他方签订协议的,其他方可能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向您收取相关费用。您应自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缴纳所有在上海化交上进行的交易而应缴纳的税赋。

第四条 会员承诺与保证 4.1 会员保证不盗用、冒用、伪造或变造相关注册材料,非经他人授权不使用他人资料进行注册,不盗用、冒用他人名义使用上海化交服务,并保证不为任何其他非法目的或以非法方式使用上海化交服务。
4.2 会员保证其通过上海化交网站进行交易的资金来源合法,并承诺不在上海化交从事洗钱、套现、传销、危害国家安全等任何违法违规活动或不法交易行为,或者其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序良俗的行为。
4.3 会员保证遵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有关规定及其他应该遵守的规范性文件、互联网国际惯例和行业规范,遵守所有与上海化交服务有关的协议、声明、规则和程序,保证合法使用上海化交提供的信息和服务;保证不使用任何手段破坏、干预或试图干预上海化交系统或正在网站上进行的任何交易,或者擅自进入上海化交未公开的系统。
4.4 会员保证具备在上海化交发布交易信息并进行交易的合法权利和资格,且保证其交易行为不侵害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侵害他人财产权、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知识产权及其他权益。
4.5 会员保证不在网站公布或通过网站买卖:可能使上海化交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的任何物品;或上海化交认为应禁止或不适合通过本网站买卖的任何物品。
4.6 会员保证其任何行为不会导致第三方向上海化交提起索赔、诉讼或主张法律责任,否则由会员承担一切后果以及责任。
4.7 会员承诺遵守上海化交公布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声明,非经上海化交书面授权,不得非法使用上海化交的知识产权。
4.8 会员承诺,上海化交在依据事实进行独立判断会员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以及会员自己存在司法机关认定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在会员存在交易合同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上海化交有权在任何形式的合法渠道(包括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上公布会员的前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并将相关信息记入与会员相关的信用信息登记,以及对会员的账户采取暂停或关闭等措施,而上海化交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和履行另行通知义务。

第五条 账户管理 5.1 会员决定不再使用会员账户时应向上海化交申请注销,并经上海化交审核同意后进行账户注销。会员在注销账户前,应首先全面适当履行所有未完成之交易、清偿在上海化交的所有应付费用。
5.2 上海化交依其独立判断或基于合理怀疑会员存在违法违规、违反本协议规定或上海化交公布的任何规则及通知、告示,或扰乱交易秩序、恶意损害其他会员利益、可能发生危害交易安全等情况,有权限制会员的使用、终止会员的服务密码和账户,并删除或移掉会员的信息资料。上海化交进行前述操作不需经事先向会员发出相关通知,且无需对会员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3 会员利用上海化交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上海化交可在不发出任何通知的情况下立即终止或撤销会员的账户,并删除会员账户内的所有相关资料以及禁止会员获取该等资料或服务。
5.4 无论会员账户因何种原因终止后,上海化交没有义务为会员保留和转发原账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亦无须就终止会员账户使用向会员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
5.5 会员对上海化交以及任何第三方的责任以及义务不因其账户的暂停、中断或终止而终止,上海化交有权保留会员的所有信息和资料。
5.6 上海化交基于反洗钱及其它防范利用网站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理由和目的,有权自主判断并决定暂时冻结会员发出的服务指令中违背常理和常规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措施,且无需提前通知并无需对会员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上海化交将在冻结后48小时内通过会员注册时预留的电话与会员沟通,经电话录音确认会员操作的真实性后决定是否解冻及\或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其他政府部门检举。

第六条 知识产权 6.1 未经上海化交或其他相关方许可,任何人不得为了商业目的而转载、分享、复制或者以其它方式非法使用网站上的所有内容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的整体框架、网页设计、图片、图表、文字、标示、Logo、广告、软件、视频及音频文件、以及为注册会员提供的其它信息或资料,其知识产权属上海化交或其他相关方所有。任何人仅能在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复制和使用网站提供给用户下载的软件或文档。
6.2 上海化交遵照我国现行有效的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摘录、引用或转载来自第三方的内容。若任何人发现有关内容存在侵权,在通知并有确凿证据证明确属侵权信息后,上海化交将依法依职权予以删除。
6.3 任何人在使用所链接的属于其他第三方所有的软件或文档时,应严格遵守以及相关权利人规定的有关该软件或文档的使用规定。网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留相关内容的解释权。

第七条 免责条款 7.1 网站上相关的链接、标题及产品说明分析等内容仅供会员参考和方便阅读。不直接或间接地保证任何第三方链接到或链接的网站(包括国内外网站)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可靠性、完整性、合法性,且不视为保证、认同、认可、或推荐该第三方链接网站上所提供的任何服务、信息或产品。会员应认真自行查阅该第三方网站的规则及有关条款,以确定是否可以使用该第三方网站上的内容、信息或服务后再视情况进行使用。任何会员从第三方网站跳转至的链接,上海化交不负责该链接的设计建置事宜,除非明确声明,否则并不视为该等链接的第三方与网站之间有合作关系或已经得到的认可。任何会员通过使用网站上的或其他与链接的网站相关的信息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会员自行承担责任,上海化交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会员根据本协议通知上海化交有关内容、信息及资料存在侵权并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并经上海化交核实有关情况后,将及时采取对该有关内容、信息、资料进行删减、撤除、屏蔽等合理措施。上海化交依法采取前述措施后,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后果。
7.3 网站所发布的任何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产品说明、行情分析及建议、理论研究、图片及图表、图像、标识、视频、链接网站的内容等仅作为参考,均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会员进行独立自主的判断和决定投资,会员据此进行的交易产生的风险由会员自行承担,会员无权据此向上海化交提出任何法律主张。在交易过程中,会员之间发生的纠纷,由纠纷各方自行解决,上海化交不承担任何责任,亦不对因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产生的或因依赖该资料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7.4 上海化交不为网站使用的任何第三方软件的准确性、安全性、功能或性能作任何声明或保证,亦不对任何由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的责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5 网站运行可能会出现互联网不稳地、受到黑客攻击以及其他干扰,从而导致断网、延误、数据错误或遗漏或丢失传输失败等情形。上海化交不对非可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电信、网络、电力、通讯等设施故障、计算机病毒侵害、会员自身使用的电脑系统故障或被病毒侵害)导致的服务和/或交易数据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无效或错误等承担任何责任。会员应自行负责对数据和/或设备作充分保护和备份,并自行负责采取合理而适当的预防措施以扫描电脑病毒。
7.6 上海化交仅能按目前现状提供有关信息,并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尤其是不作不侵犯知识产权、资料保密、准确性、合适性或不含计算机病毒等担保。
7.7 会员同意,除上述情形外,因不可抗力、有关产品或服务违反或被指违反相关保证的、非经授权获取或更改会员传送的信息或数据的、服务中的任何第三人的声明或行为、被终止会员资格或被拒绝会员接入,上海化交亦不对会员或任何第三人因此引起的损失负责。

第八条 隐私保护条款 8.1 会员在网站实名注册即表示其认可上海化交可自动追踪、收集来源于公开及其他合法途径的相关资料,以及关于会员目前及以往在网站上的活动所获取的其他资料,以更好地掌握注册会员情况和确保交易安全。网站对于会员提供的、自行收集的、经认证的个人信息将依法予以保护、使用或者披露。
8.2 在不透露会员的隐私资料的前提下,上海化交有权对整个会员的信息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会员同意,上海化交可使用会员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持有的有关注册会员的档案中的资料以及自行收集的资料)以解决争议和纠纷。会员同意,上海化交可自行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会员的资料进行评估及评定。
8.3 上海化交依法或依行业惯例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会员的信息及资料。除依法及应政府部门、监管部门及司法机构要求公开,以及为会员提供服务而需进行一定程度披露及使用、提供给上海化交的关联实体,或向经会员授权同意的第三方披露以外,注册会员提供给网站的信息及资料,上海化交不会向任何第三方公开。
8.4 会员同意其实名注册的会员信息被用于网站及其因服务的必要而委托合作伙伴为会员提供服务、推荐产品、开展市场调查及信息数据分析。会员同意若其违反现行的以及今后网站不时变更的规则、准则、协议、公布的通知,或违反其与上海化交签订的协议约定的义务时,上海化交有权独立自主进行会员评价,并有权对会员提供的及其自行收集到的会员信息和资料编辑入黑名单,并对其进行限制及向第三方披露和共享,以便单独或联合第三方采取有关措施;同时,因此而产生任何影响会员进行其他投资行为或影响会员资信的后果均由会员自行承担,上海化交不对会员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有关赔偿 9.1 会员因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文件,或违反了任何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上海化交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上海化交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保全费、交通费、通讯费)等。
9.2 会员因违反前款规定而侵害了第三方的权利,导致上海化交遭受任何第三方提起的索赔、诉讼或行政责任,会员承诺无条件承担相应责任并使上海化交免责。若因此给上海化交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化交的维权费用、名誉损失以及上海化交向第三方支付的补偿金等。
9.3 当司法机关、政府部门或其他监管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程序,要求提供会员信息资料,上海化交对据此作出的任何披露,概不承担责任。
9.4 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在任何情况下,上海化交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会员向上海化交已支付的与该争议标的相关的费用总额。

第十条 通知 10.1 您在网站上进行注册,即视为您同意上海化交可通过网站公告、告示及通知,或通过您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邮箱、地址以短信、邮件或信件的方式,向您发送与服务有关的通知、本协议及其修改、其他协议,或其他关于会员账户及会员服务的通知,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即视为已送达。由于信息传送、或因会员注册登记的电子邮件地址或手机号码发生变化而未及时登录账户进行资料更新等原因,导致会员未在该等通知发送当日收到该等通知的,或因会员未及时关注邮箱及手机信息而导致相关通知内容失效的,上海化交不承担责任。您应密切关注邮箱及手机信息。
10.2 会员通过网络系统在上海化交的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交易,上海化交对于交易过程中形成的电话录音、电子交易数据等记录均具有法律效力。所有会员通过网络发出的交易指令,一经发出后,均不得撤销或撤回;所有会员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发出的交易指令,以上海化交记录数据为准。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参照行业规范、惯例和/或国际惯例。
11.2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化交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国上海市。

第十二条 修订与解释 12.1 上海化交保留对本协议进行修订和解释的权利。上海化交修订本协议将不会进行预先的通知或公告,修订后的协议仅在网站上进行公布,不另行通知会员。若会员在本协议作出修订后仍继续使用服务的,即视为会员接受有关修订。
12.2 上海化交服务某些部分或网页可能包括单独的附加条款和条件,作为对本协议的补充,如果有任何冲突,该等附加条款和条件将对相关部分或网页适用。上海化交亦保留对网站包含的信息、资料及显示的条款、条件和说明进行变更的权利。
12.3 如您通过进入注册程序并勾选“我同意”按钮,即视为对本协议全部条款已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同时原《上海化工品交易市场入市协议》自动终止,此后,在任何情况下您不得以未阅读本协议条款内容作为抗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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